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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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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第一原则—鞠某某的妻子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要与鞠某某离婚

其他2012-01-07|人阅读

人权是第一原则————鞠某某的妻子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要与鞠某某离婚人权第一是原则

鞠某的妻子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要与鞠某离婚。鞠某身体不好,而且不善言谈,看上去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在庭上没有几句话,加上也不太懂有关法律,自然败诉了——败得连个住

处都没有,很惨。 鞠某对我说,没分到啥也无所谓,因为孩子也没判给咱,可是没个住处对我来说太不应当了。我现在因单位效益不好,一个月才几

百块钱,可我老婆是卖服装的,她自己经营十好几年了!别看我不知道钱存在哪里、存了多少,但钱肯定比我多多了。现在,我一个

人吃饭穿衣的钱刚够,今后肯定租不起房子,住哪呢?交流中,还得知鞠某的两个小腿皮肤是青黑色的,以至令我一眼都不敢多看。

我问是什么病,鞠某也没有说清楚,只告诉我治了很长时间也没治好,他上班时一旦站得时间长了就挺不住,为此单位的人都很照顾

他。看来,鞠某病的很重。我说二审时,你应当把你的小腿给法官看一看。 那天开庭,我让他提起裤管,但他没肯,我只好把这一情况向三位法官介绍。休庭时,法官关切地来到鞠某身前,要他提起裤管

并亲自察看。当法官看清时禁不住皱了皱眉头,又叹道:“你的房子保住了。” 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最终以调解结案,房子归鞠某所有,原妻自愿另寻住处。 人的生存权利,大于任何法律授予的其他权利。生存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一切权利只能由此来派生、延展。

案例六 为李某某扰乱社会秩序罪辩护————按语:李某某多年上访,一直未果

按 语:李某某多年上访,一直未果,后进京到国家信访局接待处反映问题。为引起重视,与在京邂逅的几位上访同乡一起,登上附

近工地的塔吊,还挂上写有各自名字的条幅,给施工建设造成了很大损失,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起公诉。审理中,公

诉人始终坚持对李某某判处4—6年的量刑意见,对此,我发表了如下辩护内容。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判决李某某三年有期徒刑

,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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