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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登科

胡登科律师

蒋国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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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登科律师简介

胡登科律师,1963年出生,原籍湖南双峰,现娄底资深律师,湖南富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1983年大学本科毕业,学者型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任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区政府接访律师、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接访律师,娄底市娄星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专家团律师,大科街道办事处优秀顾问律师,湖南娄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其为人正直,反应敏捷,思维缜密,善于应对和处理复杂疑难案件。专注刑事辩护案件,在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有较深的研究。从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高超的办案技能,热情认真的服务态度,专业为您办理刑事辩护、合同债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劳动工伤等类型案件。执业理念:因为专业,所...

蒋国彩律师简介

蒋国彩律师介绍 蒋国彩上世纪恢复高考第二批考入大学,毕业后为公务员从事政策研究,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被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八十年代优秀大学生”称号。本世纪初转从法律职业,服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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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金不退合法吗

    “订金”与“定金”是区别的: 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 未签雇用合同,乙方如出事谁承担责任

    1、雇佣关系的建立并不取决于是否签订合同; 2、一般情况下由雇主承担; 3、受雇者有故意或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 与女职工在孕期内解除劳动关系需做哪些补偿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外,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有符合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情形的,单位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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