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先律师
吴利华律师
1985年5月到吉林省白山市临江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及民二庭(原经济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主持工作,列席审判委员会,院党总支宣传委员,第二支部书记。1999年因审判业务出色荣立三等功,1998年、1999年、2000年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2003年考取法律资格证书,2004年到吉林修正律师所从事律师...
福建宁德人,长于福建三明永安市。福建师范大学英语本科毕业,从事十一年的中学教师工作。凭着对法律的兴趣和国家必然走向法治的信心,利用课余时间,刻苦自学法律,取得法学专业本科文凭并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现为福建建州联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职业信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擅长婚姻继承、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法务、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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