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春律师
吴远国律师
以胡适先生的箴言:“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为自己的座右铭。 李再春律师,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先后工作于上海高信德律师事务所、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中秉承以法为信仰,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法学功底扎实,对待当事人真诚耐心。擅长婚姻家庭、劳动人事、...
本人将秉承维护法律尊严,追求法律公平与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愿在民事诉讼、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方面为大家提供热忱的法律服务。同时代理各类非法律诉讼业务和为各类企业、公司法人及公民个人提供法律顾问等服务。现从事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500220101098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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