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振杨律师
王超律师
倪振杨律师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职称。 倪振杨律师系文革后首届本科大学生。毕业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刻苦自学钻研法律知识,以平均每门92.2分的优异成绩毕业于“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1988年以超过总分40分优异成绩一举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考。1993年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为人正直,嫉恶如仇。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思辩能力。办案认真负责严谨。“”系人生之座右铭。多年来,涉及法律领域广泛。曾成功代理“杨某贩毒案”、“陈某某故意杀人案”等多起刑事案件;“万蚌中毒引发环保连环诉讼”(十场官司,圆满结案)、浙江首例浙师大学生状告浙师大“学位之争”案、浙江首例个体工商户状告市工商局不服行政处罚...
王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学习及研究工作,现执业于永康市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经验丰富。 民商事方面:成功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纠纷等案件数十件;先后为许多农民工朋友处理了数十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他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累计达上百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成功代理一些较有影响的案件,曾办理的部分诉讼案件先后在报纸进行过报道,并得到客户广泛赞誉和认同。 刑事方面:成功辩护各类刑事案件,尽职尽责最大可能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王超律师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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