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分割。至于你说的房屋如是婚前一方所购买的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第二、如果离婚的理由仅仅是家庭琐事的话,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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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镇瑜律师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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