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结婚8年,双方均属二婚重组家庭,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男方突然提出离婚,问其原因男方就已8年婚姻中家庭所发生的家庭纠纷来做为感情不和不能在在一起生活的理由。男方提出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家庭现有的财产一人一半,两人所居住的房屋不参与财产分割,理由是房屋是婚前所购买且房产证上无女方名字。请问女方无房屋像这种情况要怎么做?

2012-08-27 10: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第一、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分割。至于你说的房屋如是婚前一方所购买的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第二、如果离婚的理由仅仅是家庭琐事的话,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如需详细咨询,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联系电话13708456803 QQ:1833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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