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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炼华律师

陈炼华律师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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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公司企业、涉外纠纷、刑事案件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403*********757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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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上班带班不放我走我现在还在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陈炼华 陈炼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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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
你好,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咨询办理,需要缴纳罚款
陈炼华 陈炼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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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到期,
你有优先承租权,可以起诉房东
陈炼华 陈炼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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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期入股如何分股
这个没有固定的公式,综合参考出资额、工作分工及其作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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