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醒您注意的是,婚后男方打工的收入以及房、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并非完全遵循男方的个人意愿。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根据《民法典》有如下规定:
1)夫妻财产分割首先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确定分割方法的,应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同等原则,平均分配,但在实际操作中并非完全均等,还会遵循“实际贡献原则、过错原则”来进行分割,具体来讲,即:
1) 同等原则:一方获取的财产的价值应当等于两人共同财产价值平均分得的价值。
2) 实际贡献原则: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增值的程度、劳动成果及经济条件等应考虑在内。
3) 过错原则:夫妻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分割时应根据过错的程度分配。
根据您的描述,双方的离婚原因若男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可以多分一些财产。《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过错事项包括(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究竟男方存在怎样的过错,还需要专业律师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予以分析考量。
我是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王爱华律师,从业21年,地址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十二楼。若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垂询,我会竭尽全力为您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