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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高旺律师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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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
执业律所: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3706*********225
办公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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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纠纷
你好,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前购买的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从你们的情况看,购房行为在婚前,如果你无法证明首付款你们共同出资,房产证上也只如果有他一个的名的话,属于他个人财产。房贷和装修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赵高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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