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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征地该如何计算补偿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临汾征收如何计算赔偿
1、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2、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3、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4、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
临汾征地可以怎样计算赔偿
法律分析: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临汾征收可以如何算补偿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土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临汾征地该怎么样算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临汾征收该怎样算赔偿
1、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2、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3、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4、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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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纠纷——通过民事诉讼追回了被侵占的代收款
有合作协议,案外人欠原告、被告款项,因原告当时身在监狱,被告擅自以原告名义向案外人追索,被告追回部分款项后未归还原告,后原告另案起诉案外人时案外人提交被告出具的代收款证明作为抗辩证据,原告想收回款项。难点:Ø案外人作为实际债务人没有资产,已经为失信人。Ø原、被告户籍所在为河北,原告北京有住房,原告想要在北京起诉。Ø除了代收款证明无其他证据。解决方案:因为原告与案外人的案件及原告与被告的其他案件均为我代理,原、被告、案外人之间关系复杂,存在多笔款项往来,我通过收集证据,综合以往庭审笔录,认为可以通过诉讼主动追回代收款97万元。我主张提起委托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订立委托合同,可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通过口头方式订立,本案原被告双方虽然未达成书面的委托协议,但事实上被告以出具收条的形式表明了其代原告收取款项的意图,原告亦在事后追认的方式认可了被告代收款的行为,因此双方之间成立事实上的委托合同关系。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关于管辖,我让原告开具了北京的居住证明,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被告为口头订立的委托协议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可以以货币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故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案件结果:一审法院支持除了被告代原告支付的刑事律师费9.89999万元及原告已收到的7.5万元,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代收款796001元。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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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公司诉ZS公司广告合同纠纷
是合同的重要组成要件Ø对广告效果不满意不是拒绝支付广告费的理由背景情况:JH公司是Dy指定代理公司之一,ZS公司在Dy定制投放广告(资源包)与JH公司签订《网络广告服务合同》,ZJ公司作为中间方参与广告的投放,广告投放完毕后,ZS公司认为被JH公司和Dy公司欺骗,广告投放方案并不能达到她之前想要的招商引资、选拔演员的效果,拒绝支付广告费,JH公司想要追回广告费2600000元并要求ZS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难点:Ø法官对Dy类新型投放广告类型陌生不熟悉,导致对专业名字的定义、性质不理解产生审判难度Ø《网络广告服务合同》为ZS公司修改版本,约定了JH公司的审查帮助义务Ø《广告发布排期表》名词专业,大项目十余种,小项目多达数十种ØJH公司没有直接双方盖章确认的证据证明完成了《广告发布排期表》约定的内容解决方案:积极深入的与JH公司的法务、销售、业务、媒介岗位人员沟通,细致了解《广告发布排期表》各项项目,对各种名词进行深入的了解并学会简单化的描述,如TopView、开屏、推荐信息流、线上资源、线下自愿等多种广告形式,CPM、CPT、CTR等曝光量量词。与法官明确仅对TopView、开屏、推荐信息流这类广告形式有曝光量、点击率的合同约定,其他并没有约定。对《广告发布排期表》约定的每个项目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录像、短视频、效果展示等证明已经完成合同约定,对每项项目的完成证据进行详细的标注、证据定位,方便法官查实。让JH公司与Dy公司沟通出具TopView、开屏、推荐信息流这类广告形式有曝光量、点击率的项目已经达到合同约定量的证明,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案件结果:一审法院支持了除原告公司返点金额、未履行内容的广告费外的其他广告费2363284元,及4倍市场报价利率的违约金。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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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拆迁时借用补偿面积15平方米是否形成对拆迁房共同共有
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Ø父亲去世后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奶奶的遗产Ø拆迁时借用补偿面积15平方米是否形成对拆迁房共同共有Ø被继承房屋被部分继承人侵占从而产生的收益应予以分割背景情况:Z1、Z2、Z3、Z4、Z5是同父同母亲兄妹,父亲先于母亲去世,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由Z1照顾,与Z1共同生活。Z3先于母亲去世,留下妻子W和儿子ZF。母亲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价值1000万元。该房屋为父亲在世时拆迁所得,Z1、Z2、W、ZF认为五兄妹应该均分被继承房屋,Z4主张拆迁时院内有其自建的房屋且拆迁时被拆迁院落面积过小,Z4妻子同时拆迁面积更大,故借给母亲15平方米购房资格,Z4应该多分15平方米。Z5认为拆迁时所拆的房子中有一间房是她找政府要来的,应该多分6平方米。Z1、Z2、W、ZF想要五家平分房产,Z1作为多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予以多分。难点:ØZ1多尽抚养义务可以多分,不是一定多分Ø被继承房屋是否存在房屋共有的情形Ø分割被继承房屋被部分继承人侵占从而产生的收益,需要对事实和收益标准进行举证解决方案:Z1对被继承人母亲的赡养除了与其他继承人一样平分赡养费用外,Z1在赡养老人过程中体现多出力的特点,这种赡养更是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显著特点。不论是生活上的照料,还是经济上的供养,Z1全身心、全天候投入人力、物力及财力,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Z1与被继承人长期共同生活达17年之久,为体现中华民族尊老孝顺亲的传统美德,依法应予以多分遗产。本案所涉房屋的性质,系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是父母的共同财产。虽然Z4主张其借给母亲15平方米,从拆迁档案中可以证明,但Z4借给母亲的只是15平方米的购房资格,而并非房屋面积,母亲与Z4并没有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故被继承房屋是父母共同所有。被继承房屋系父母的遗产,故因该房屋出租所得的收益亦应作为二人的遗产,依法予以分割。租金标准可以参照原承租人的租金标准。案件结果:一审法院判决,被继承房屋由Z1、Z2、W、ZF、Z4、Z5共同继承,其中Z1继承24%的房产份额、Z2继承19%的房产份额、W继承5%的房产份额、ZF继承14%的房产份额、Z4继承19%的房产份额、Z5继承19%的房产份额;Z4按上述比例支付其他继承人房租收益。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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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可投资的基础资产范围有哪些?
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精进、仗义执言、追求公平、公正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基础资产限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非上市权益类资产以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保险资金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产业的资金信托,融资主体须承诺资金不用于国家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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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日期,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律师补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续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又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劳动者可待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迫使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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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前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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