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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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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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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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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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律师问答
是否需要先行仲裁才能提起医疗诉讼案件
  不需要先行仲裁当事人即可提起医疗诉讼,前提是符合起诉条件,如有明确的被告等。出现医疗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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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先行仲裁才能提起医疗诉讼案件
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认定
  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认定方式有法官判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认定、以及根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认定。对于医疗纠纷,可以选择协商的方式处理,也可以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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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认定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判技巧
  发生医疗纠纷时跟医院谈判的技巧,有明确医院的过错在哪,最好拥有能够证明医院过错的证据。在谈判前搞清楚院方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心理预期的赔偿价位在哪等等。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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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判技巧
医疗纠纷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中的赔偿标准是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医疗纠纷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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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如何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解决的,如果无法协商是可以到法院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是可以开庭审理的。医疗纠纷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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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我被误诊了。人在临夏,在兰州看的病
误诊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且主观存在过失的是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可以起诉他们吗,派出所和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理由不签字盖章,医院同意出院,精神病人住院1年?
你好,你可以报警,由警察认定
我父亲在家给亲戚针灸,说非法行医罚款6000元。这是非法行医还是不交?
非法行医这样罚款:即在1万元以下进行罚款。非法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还会被处以刑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谁决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是由医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在诉讼活动过程中,通常会让医方申请鉴定。如果医学会的鉴定结果显示没有构成医疗事故的,那么患者方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该鉴定一般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鉴定意见,相对比较公正,和医学会的鉴定意见不能相提并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责任由哪个部门认定
医疗事故责任的种类有: 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3、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构成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医疗鉴定费用标准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的首次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和再次鉴定费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院失误少收钱的病人需要补充吗?
你好,是否为医疗事故具体需要做鉴定
跟管治疗,不能取出,这是医疗事故,可以赔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牙医造成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上医院生孩子,孩子生不出来用吸胎机,三天以后发现,孩子脑颅骨折,医院会做出什么样的补偿?
你好,首先要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责任比例的问题。
医院就诊后,病因明确,医院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导致病情加重
我们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尽早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否则很难搜集到客观真实的证据。 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