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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自书遗嘱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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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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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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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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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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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我父亲去世了,不知需要多少公证费?
去公证处申请公证
集体土地房地产是否可以在民法典中继承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因为使用权属于一种承包性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父亲把财产给了儿子,继母还能拿回来吗?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孙子是否可以继承祖母的遗产?
法律分析:孙子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房产法定继承是否有时效性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规定是死者死亡两个月以内,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公证,过期后遗嘱无效。而继承人对于有争议继承,有效诉讼期是2年。对于超过20年,继承人才得知继承者的事,提出诉讼,法内院不受理。合法序列继承人在死者无遗嘱前提,一直没有办理继承,视作默认继承无争议,不视为自动放弃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买的房子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父母的房子谁有继承权 1、父母名下的房子由谁继承视情况而定: (1)父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名下的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继承;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母名下的房屋由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原则上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该房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有什么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有的区别如下: 1_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_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显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3_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严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_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出嫁女儿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女儿即使出嫁,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如果父母立遗嘱排除其继承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人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人遗产儿子去世孙子是否有份
老人的遗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首先是由被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赠送的安置房能收回吗?签订了赠与协议公证了的
最好是公证或是见证一下
兄弟姐妹直系亲属需要免费赠与房地产纳税吗?
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 1.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契税 需按4%缴纳契税。 3.增值税 父母无偿赠与小郑房屋免征增值税。 4.印花税 父母和小郑均需按0.05%缴纳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1. 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2. 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