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用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到社会保险的相关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给其民事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如果劳动者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且社保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待遇;劳动者向法院起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而发生争执向法院起诉时,法院应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