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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欠款纠纷律师咨询,欠款纠纷案例济南欠款纠纷律师咨询原审法院认定:孙某某与王某某系朋友关系。孙某某主张王某某多次向其借款,并提交借条及欠条共计12份。第一份借
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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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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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与民间借贷”
案情简介:2016年,原告董某通过被告李某介绍投资入股被告所在公司,公司为原告依法出具收据并记载投资入股款十万元。后原告反悔,便逼迫被告书写借条。无奈,被告在事
初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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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XX与林XX民间借贷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郭XX与林XX民间借贷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1)青民四终字第35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郭XX,女,XXXX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xx区xxx路
李玉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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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被告张某某、王某某于2015年5月1日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张某某借款10万元,利息按季度支付,并向原告书写借条一份,被告张某某为其提供担保,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
杨振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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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某连带责任担保胜诉案
根据詹某陈述案子来龙去脉,我判断该担保已经过了保证期间。接受委托后,我即赴该法院递交委托手续,进行阅卷。经仔细对比字迹,我发现信贷员签字与詹某签字及其相似,尤其
王军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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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业务款项均转到个人名下,个人就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吗?
2016年2月份,接到深圳的一个电话,原来是L女士的银行卡被查封提不出款项,后经询问银行,得知是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所做的裁定。我对她讲,您应当是被诉了。她于是
何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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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申请人:Z##,男,汉族,19##年#月7日出生,住山东省##镇######号。被申请人:L##,男,汉族,19##年5月#日出生,住济南市#
何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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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原告孙**诉称,被告迟**因家庭及经营所需于2014年11月14日向我借款6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月利率为3%,借款期限自2014年11月14日至20
石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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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诉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2011年5月份,张某某声称:2009年5月份,李某某欲收购一砂厂急需资金,从他那里先后借款共计20万元(5月18日借款5万元,26日借款15万元),当
魏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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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如何缴纳个人社保
异地缴纳社保需先申请社保转移,确保社保权益连续有效。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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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属于寻衅滋事吗
处理骂人行为,常见法律手段包括警告、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选择方式需根据行为严重性、社会影响及受害者受损程度。轻微情况可予以警告,严重者应行政处罚或起诉。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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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会见按次数收费吗
那要看会见的距离跟具体涉嫌什么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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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不善给员工降薪
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如果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给员工降薪
张秀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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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这样。有次我找朋友借钱,她说你怎么不给女友借,我说我们分了,
面对朋友借钱不还,出借人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如果朋友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展期;如果朋友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威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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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入职无试用期,不满三个月,要辞退的话怎么赔偿?
试用期三个月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1、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且公司需要补缴保险;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不发工资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济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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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在自家院子里建彩钢棚是违法的吗?
如果无合法手续,彩钢房属于违建。彩钢房是一种以轻钢H型钢、槽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墙板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全新概念的环保经济型房屋。搭建彩钢棚也应当有一定的合法手续,如果无合法手续,严格来讲,也是违法建筑,可能会被以违建名义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彩钢棚建筑仅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质和形式,并不因此而先天存在法律上的困扰和缺陷。查处、拆除违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进行调查认定,才能做到公平、客观地处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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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不承认。现在我不付修车费,我的车也没有车损险,所以我不能申请赔偿。
对方全责不赔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可以进行协商;2、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事故对方全责理赔流程事故对方全责理赔流程如下:1、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保险公司定损;3、车辆维修后,垫付维修费;4、将维修发票和定损单给全责方,由对方赔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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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花的钱不还能报案吗?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这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报警对解决问题意义不大。因为对于民事纠纷警方不会立案,只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所以对于欠款纠纷最好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更为有效。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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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债务诉讼。法院冻结了没有钱的银行账户
1、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接受当事人诉讼保全申请或者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查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2、对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的,可以查询、冻结、划转个人银行账户。3、人民法院执行产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调解协议,执行人民法院的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定、判决,可以查询、冻结、划转个人银行账户。警察查个人银行流水账的原因警察因为办案需要,经过一定程序批准,可以查阅公民的银行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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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三无产品。人们说产品上面的地址是假的。我找不到任何人,也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
网上买的假货投诉渠道有:1、可以找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2、拨打12315或者直接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3、各个大型购物网站都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可以直接找相关网站客户服务部门投诉;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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