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房屋买卖律师
漯河
房屋买卖
张骁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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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会展中心‘建业智慧港’A座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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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律师问答
婚后房子写一个人名字能卖吗
婚后购房只写一人名字,能否单独卖掉?答案因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婚后购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独由一人卖掉。但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方父母全款购买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
#婚后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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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了后悔了想退房怎么办
交了首付后后悔想
退房
?首先要了解违约责任和法律依据。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责任。同时,面对定金问题和开发商责任,购房者需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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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归谁
婚后男方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归谁?这涉及财产分割的重要议题。房产归属取决于购房情况,如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在婚后取得产权证,房产应视为男方婚前财产。
#婚后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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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有效吗
房屋买卖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双方自愿签署、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内容具体等多个因素。本文将详细解读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及法律依据,帮助读者了解并判断其有效性。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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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纠纷包括
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文章将详细解读这一规定。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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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改造房屋该怎么样算安置费
安置房要交物业费。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张律师好,请问公租房能买断吗?
公租房不能买断。公租房属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公租房产权属于政府,不能上市进行交易转租、转让、利用公租房进行经营性服务都属于违规行为,严重可以取消公租房租赁资格。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在临颖县书香水岸买的商业房,想找专业的房产律师审核一下办手续的流程,避免不必要的房产纠纷
你好,我们可以帮到您,可以联系一下合作
购房时开发商购房意向书上签订的赠送平台,现在迟迟拖着不给建阳光房,能退房吗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现在房子是延期状态,销售给我们备注的微信名称也是东户的位置,怎么办?
你好,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了吗?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我交了碧桂园的10%认购金,如何操作,我本人结婚了,签网签合同的时候是我本人签的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签署了认购合同,如果单方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一定违约金的,建议和对方协商沟通解决。
结婚后可以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买房吗?能不能单独出售?
法律分析:结婚后可以单独买房。只是最好夫妻双方约定好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就会属于共有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买了中介一套房子,正常过户了,现在有人说那是他前妻自己过的户,他不知道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我刚刚买了几个月的房子还没交房但是没有钱付房款可以退房吗?
付首付款后在以下情况下可无条件退房: 1、开发商擅自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第三人,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屋;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3、交付后,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其它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我家是修高铁征地拆迁的,这样的孩子可以分到安置房吗?
看补偿公告,如不同意可以要求评估
购房过程中需警惕的房产纠纷事项
购房过程中需警惕的房产纠纷事项
没有收入能做按揭吗现在
没有收入能做按揭吗现在
我是卖房的房主,我们只有一套房而且己满五年还用交个人所得税吗?
我是卖房的房主,我们只有一套房而且己满五年还用交个人所得税吗?
1200万买入的办公楼,4800万卖出,要交多少税?
请问1200万买入的办公楼,4800万卖出,要交多少税
房产税的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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