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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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的订立要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的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自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的履行期限自然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那么,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是什么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根据上述法律第四项的规定可知,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的债务人方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二、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可知,合同内容包括姓名、标的、数量、质量等一般事项,但是首先要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为主。

三、合同有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的合同,自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的债务人方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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