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该怎么处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3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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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到新的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住房问题,租房是大多数人的选择,租房时承租人要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注意合同内容要尽量详尽,避免出现争议,合同可能出现变更的情况,那么,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该怎么处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该怎么处置

一、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该怎么处置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收回承租费用,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方法如下:

1、首先,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做适当的让步,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方案。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双方都熟悉的人员或者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这样也比较有效的。

3、如果上述两个办法不行,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合法解除的情况

1、对于租房者来说: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物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2、对于房东来说:

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 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

三、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二)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该怎么处置”等相关法律知识。不管是房东也好,租客也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最好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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