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质押是质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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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质押作为意定担保的一种方式,一方当事人通过转移自己能够处分的动产或权利给另外一方当事人占有,从而在这过程中设立了质权。质押与质权仅有一字之差,两者在概念上有区别吗?质押是质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您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质押是质权吗

  一、质押是质权吗

  质押不是质权,两者概念存在区别。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质权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须将质物交与质权人占有,从而不再享有对质物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二、质权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质押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质押财产的范围,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用权、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从上面几点情况来看,质押在概念上不完全等同于质权,两者之间存在区别,质押偏向于行为,而质权偏向于权利。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质押是质权吗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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