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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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就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不过就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来看,法律中同时也是进行了限制。那么怎么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怎么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

一、怎么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的租赁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超出部分无效,而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四)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六)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超过最长期限合同有效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二)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三)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因此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不因此全部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在20年之内的租赁期限仍然合法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怎么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约定,那么该约定就是会被认为有效。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限《民法典》中要求是不能超过20年的,所以只要当事人在20年之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租赁期限约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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