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无偿租赁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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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租赁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的生活中并不陌生,当我们需要租房子的时候,是需要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租金。那么,有无偿租赁合同吗?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有无偿租赁合同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无偿租赁合同吗

租赁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不过在签订无偿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要注意一下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的使用期限和双方的权力义务。无偿租赁并不是说不要费用,只是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是不要钱的,超过这个时间期限还是需要支付。

二、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风险点有:租赁房屋的概况、租期约定、租金以及支付方式、房屋维修问题、房屋现状及现有设施设备和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合同的风险点是要注意这些的:

1、租赁房屋的概况

房屋的地理位置是很重要的,还有房屋是否有抵押,承租人是要知道的。还有房东是否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房东没有所有权的话,容易发现纠纷,然后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后,承租人就不能再继续居住了。

2、租期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在约定租期时,要注意不要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都要注意合同的期限。

3、租金以及支付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金以及支付方式是要在合同中约定的,不然双方会对租金和支付的方式产生纠纷的。

4、房屋维修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一般是由出租人进行维修的,出租人不想维修的,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

5、房屋现状及现有设施设备

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的现状、装修情况、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情况作出明确说明,还有建议对房屋现有设施设备进行登记,注明数量、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由双方确认并确认。

6、违约责任

双方既然签订了合同,就会有违约问题的,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这样在发生违约时,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有无偿租赁合同吗的法律知识。租赁合同是可以无偿的,但是无偿租赁并不是说永远都不需要支付费用,只是在约定的期限之内是不要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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