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产权人过世户口人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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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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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情况下当房屋的产权人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也就造成了占有权与所有权分离,居住权人就拥有对房屋的独立使用权利。那么产权人过世户口人是否有永久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法律特征?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权人过世户口人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一、产权人过世户口人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产权人死后户口有居住权的人还能继续住。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哪怕在产权人死后他的继承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就是说居住权人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房屋,产权人的继承人及第三人都不能随意赶走居住权人。

  二、居住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居住权主体对象是自然人。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

  (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间执行,到期居住权结束。如果未约定时间,就是终身,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权益才会终止。居住权人自动放弃,也可以终止居住权。

  (3)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居住权不具有延续性和收益性,居住权人只能自己住,或在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也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继承、转让给其他人。

  三、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居住权人与产权人并不是一个人的时候,产权人死后居住权人仍然可以继续居住在原先的房子里。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产权人过世户口人是否有永久居住权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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