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揽人有所有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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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承揽合同产生的物品,所有权的归属是哪一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承揽人有所有权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承揽人有所有权吗

一、承揽人有所有权吗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不享有所有权。承揽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二)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三)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揽合同条件

承揽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两方或者以上。包括承揽人和定做人。

(二)承揽人和定做人订立承揽合同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了合同。

(四)存在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三、承揽合同不能履行违约金怎么算

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

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一)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二)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根据上述阐述,承揽合同中产生的承揽物的所有权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通常惯例做法,所有权属于定作人。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承揽人有所有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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