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第三人欺诈行为是否可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3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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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第三人欺诈行为是否可撤销?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三人欺诈行为是否可撤销

一、第三人欺诈行为是否可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

(二)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上当受骗);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三方欺诈+相对人知情: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例如:甲(相对人)要把古董卖给乙(受欺诈方),古董鉴别师(第三人)为帮助甲,在鉴别后,给出了100万的高价(实为赝品10元)卖给乙某,甲对此知情,乙可撤销。

(三)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暴力恐惧);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包括乘人之危)、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权利义务显著失衡。

例如:如某古董商以极不合理的价格从某农民处收购了一只古董瓷瓶就是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注意:对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以“订立合同之时”为标准。

二、法律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第三人欺诈行为是否可撤销“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要是身边发生了以上类似的事件,不要慌乱,要保持冷静,按照找法网小编教您的方法就可以进行撤销,记住了,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撤销权才起效,不要错过黄金时期,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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