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消费者谁优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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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在建工程抵押权的处理情况,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要求进行,这是对于权力的全面利用行为。那么,在建工程抵押权与消费者谁优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消费者谁优先

  一、在建工程抵押权与消费者谁优先

  消费者优先;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或者销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在建工程抵押取得银行贷款后,又同买受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依约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抵押权的请求,不予支持:对于买受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购买房屋的权利优先于银行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如购房人支付了全部价款后者发部分价款,其基于购房合同实际履行所获得之权利可以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

  二、抵押权的设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二)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三)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四)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三、如何实现在建工程抵押权

  在建工程抵押权人既可以直接对在建工程实现抵押权,也可以待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筑物实现抵押权。抵押权人对在建工程抵押权实现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抵押权人在符合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时,不论在建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均可请求实现抵押权,有观点认为此时不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限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在建工程抵押权与消费者谁优先的相关知识,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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