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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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诉讼中止合同的处理,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义务予以保障。那么,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

  一、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

  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

  (一)自然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二)因解除而终止解除终止

  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三、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

  (一)合同中止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二)继续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案例

  1、合同的履行

  指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2、由于合同外第三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应当由代替履行义务的责任方承担责任

  实践中经常出现由第三方代替合同方履行义务的行为,比如产品代理销售、期货交易、委托加工定做等。

  如果由于履行义务的第三方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原则上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约定同时履行的一方不履行自己义务,其他方也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约定各方同时履行义务,比如企业设立协议、出资协议等,各方都有义务履行约定,对于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如果出现一方违约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其他合同签约方也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属于法律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此时,其他签约方拒绝履行义务,是法律许可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种抗辩权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关键是要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可固定证据的形式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实践中经常出现由第三方代替合同方履行义务的行为,比如产品代理销售、期货交易、委托加工定做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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