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7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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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农村土地房屋的买卖效力与城市的房屋买卖规章制度都基本相同。而农村房屋还没有像城市房屋那样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个也没有。涉及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性文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在这个批复里,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是: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经实际交付了房屋和全部价款,买卖关系有效,人民法院应予保护。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

  从《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来看,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本村人、外地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同等的权利,履行法律设定的同等的义务和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等法律不会因为买卖双方是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本村人、外地人而区别对待。依据《民法典》,任何合法的公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 也就是说:不管买方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是本村人,还是外地人,买卖关系都是有效的。

  (三)农村房屋买卖的处分权

  农村房屋买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房屋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人不予追认的无效。只有房屋的所有人才能处分该财产,他人无权干涉。

  (四)农村房屋的权利证书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农村房屋还没有像城市房屋那样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因而,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城市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

  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从另一个角度看,也不存在将房屋建立在其他人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之上的可能性,所以,这个证书同时也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所有权。

  有些打算购买农村房屋的城市居民十分关心自己买了否取得产权证,以为不能取得产权证购买农村房屋就是不合法的。

  农村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即使购买城市房屋,没有产权证也不表示就不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民法典》》,有买卖合同、付款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就足以证明买方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购买人能否取得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书并不重要。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税费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税费有哪些

  1、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缴纳。

  2、个人所得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屋增值部分的20%缴纳,或者按房价的1%缴;房屋产权已满5年的,免征个税。

  3、土地增值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的1%缴纳。

  4、营业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已满五年的,免征营业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的5.5%缴纳。

  5、印花税:缴纳税率为万分之十。

  6、房屋交易手续费:3元每平米,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7、房屋产权登记费:一般为80元。

  三、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总之,房屋买卖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还要经过房屋登记机关登记才能发生权利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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