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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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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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进行一些民事活动的时候,我们可以知道有的行为人需要有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处理。那么,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

  一、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

  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的人有:

  (一)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三)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二、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

  (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顺位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三)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制度是什么

  监护制度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而设立的一项制度。监护的对象可以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是成年人,由于未成年人心智等方面还不够成熟,无法自己进行某些行为,当父母不在身边时,没有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此时需要委托他人作为监护人。成年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没有办法独立自主的作出某些行为,也需要监护人的监护。

  监护人的选择,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选择时,需要从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角度出发,也可以征求未成年人的意见。

  委托监护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父母委托他人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还有一种父母把自己的监护权委托给别人,让他人代自己实施。委托他人监护并不代表着父母就失去监护人的地位。委托监护不等于监护变更,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的委托,也可以是部分委托。现实生活中,全权委托主要有父母通常会把自己的子女委托给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代为照顾。或者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精神病人,另一方将其委托给精神病院。部分委托,则比如父母把孩子委托给幼儿园,学校等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的相关知识,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的人员不仅限于未成年人,部分成年人也需要设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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