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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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农村宅基地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定措施予以保障,按照有关的法定手续进行处理。那么,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

  注意,是合法使用、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地。

  二、农村宅基地标准

  (一)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具体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得价格标准。

  三、农村宅基地互换可以吗

  农村宅基地互换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互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诉可知,农村现实行一户一宅的方式进行行使农村宅基地的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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