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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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办理房产登记之后,除了需要留意具体的办理程序之外,还需要知道相关登记应当准备好哪些证件材料。那么,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及办理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登记申请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一)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二)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房产证抵押贷款要什么条件

  房产证抵押贷款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四)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交易;

  (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属于根本违约

  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属于根本违约。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默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但以自己的行为或现状表明其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这种情形下行使解除权,由于判断对方是否预期违约具有很大主观性,因此,应该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解除权。

  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是指违约的后果已经妨害了合同目的实现,包括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不履行和一般违约但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两种情形。完全不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在瑕疵履行中采取修理、更换方式仍达不到合同目的的构成根本违约;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同履行期内仍未履行,构成根本违约;部分履行妨害合同目标的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由于一方的根本违约行为会严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的利益,因此法律上规定另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这种解除权的行使可以不经催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及办理流程的相关知识,我们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需要知道在哪些情形下才能办理抵押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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