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01 13:02
人浏览
导读: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有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等;该种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有:

  1.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