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所有权包括什么
民法典中所有权包括以下方面:
1.占有。指对物的控制,可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后者又可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2.使用。指依物的通常用法而加以利用。
3.收益。指收取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获取经济上的利益。
4.处分。指对物进行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处置,即决定物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命运。
其中前者是指对物予以有形的变更或毁损物的本体,后者如所有权转移或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二、所有权可以设定在动产之上吗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广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人依据法律与合同用物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是行使所有权中的处分权,他人取得、行使担保物权,必须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进行,他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也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权能。法律快车提醒,因此设定他物权,是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是什么
1.占有权能: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与所有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
2.使用权能: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并且使用权能仅适用于非消耗物。
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权利。收益权是与使用权有密切联系的所有权权能,因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结果,但使用权不能包括受益权。
4.处分权能: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