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诉讼事由:父亲在学校工作,于2014年11月18日由学校带领到医院体检,检查膀胱无问题,于2015年1月14日在医院体检检查膀胱癌晚期,我对医院的误诊耽误父亲病情要求赔偿。父亲身份证姓名是“潘”,人民医院体检姓名也是“潘”,而医院体检就把父亲的名字弄错了,写成了“潘”,“丰”变成了“风”。如果想调节怎么办,如果调解不成又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5-04-19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医院更正写错的姓名,协商解决的无统一标准,双方认可就可以,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医疗纠纷,医院调解的权限是一万元以内,通过医调委调解的,基于双方自愿。目前唯有通过法院诉讼可以全面解决医疗问题
  • 医疗事故发生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病历证据的保全,病历一定保存好,之后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进入诉讼程序。就您的案子来看,姓名写错对本案的影响不大,医院关键的错误在于延误诊断延误治疗引起的损害后果。建议携带病历资料预约见面免费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