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合同能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1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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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合同是不能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借贷纠纷当事人应当在纠纷出现时先行协商约定行使抵押权,如若无法达成协议一致的,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合同能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吗

  一、抵押合同能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吗

  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不能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行使抵押权,协商不成向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合同可以口头吗

  抵押合同不可以以口头的形式作出,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就担保法律关系进行慎重考虑,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届满未履行债务,要实现,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民法典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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