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失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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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路边或者别的地方拾到东西是常见的行为,有些人会将东西返还给失主,但也有的人可能会将遗失物据为己有,然后将遗失物私下进行买卖,被不知情的第三方买了遗失物。那么,遗失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遗失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遗失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到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但是,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二、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如何处理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遗失物必要费用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拾得遗失物品归还失主产生费用的,拾得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相应费用,如果不支付的,拾得人可以对遗失物品行使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遗失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如果无法联系到失主的,一定要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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