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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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有出质人的个人信息、公司信息、出质股权的金额,转让股权的价格不能一概而论,应当以实际情况进行衡量,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转让。

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一、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有: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3.出质股权的数额。

  二、如何认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股权转让价格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应从以下几方面事实作为依据:

  1.是以股权的真实价值为依据。股权的真实价值,即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价值应等同于公司整体资产的价值,而公司的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实际是由公司的全部股权所构成。故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对公司资产的转让,按照等价的交易原则,其转让价格应等同于被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这是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最常用的依据。

  2.是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

  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格可能与其真实价值不符,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股权转让的当事人可能脱离股权的真实价值而另行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

  3.是以工商登记材料的记载为依据。

  工商登记作为企业内部状况对外公示的主要手段,其法律效力应得到足够的尊重,工商登记材料中所记载的股东持股状况、出资数额和股权价值是公司债权人向公司和股东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也是股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原因之一。

  4.是以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

  在审判实践中,还可能发生当事人签订的多份股权转让合同中,有某些合同应属无效的情况。此时即使无效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能以此作为认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否则即有鼓励和纵容当事人违法的嫌疑。

  三、股权出质无效的情形


  股权出质无效是指股权出质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法律快车提醒,具体包括:

  1.股权出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股权出质意思表示虚假;

  3.股权出质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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