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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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车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预售许可证,则视为没有该车位的所有权,只能使用,无法对所有权作出处分。车位的使用年限通常和房产证使用年限挂钩。

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吗

  一、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吗

  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车位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车位不允许出售。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年限有两种情况:

  1.可以办出房地产权证,使用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2.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其实只是购买了租赁权,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

  二、地下车位归哪个部门管

  地下车位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但是实际上,作为经营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是在道路范围内的临时停车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不一致。

  有的归各区公安分局经营管理,有的归当地街道办事处经营管理,有的归停车场产权单位经营管理,造成了这些经营单位只管收钱,不考虑停车场地的投资兴建。有的产权单位甚至将社会停车场出租给专业运输单位,从而改变了社会停车场的性质。

  三、在小区内停车收费合法吗

  法律快车提醒,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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