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夫妻买房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后,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发生在婚前,一方出资,并只写一方的名字的话,一般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是可以要回的。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不管是谁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就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吗
法律快车提醒,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