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0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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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判法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视孩子的次数,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行使探视权,对方也应当予以协助。有抚养权的一方不予以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怎么判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怎么判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判法是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一个天行使探视权,也许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刻。

  假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可另行向法院申述,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掠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二、孩子的探视权对方不愿协助,法院如何执行

  孩子的探视权对方不愿协助,法院执行方式如下:

  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的当事人,如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或拒绝不直接抚育子女一方当事人探望子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抚育子女一方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探视权会被取消

  法律快车提醒,如果一方在探视的时候存在一些对子女的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情况,另外一方是可以拒绝探视的。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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