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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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探望权可以中止情况包括父母的故意犯罪会侵害孩子的身心、对孩子有虐待等违法行为、有不良恶习且屡教不改、孩子不愿意被探望的情形,应当依法中止。

离婚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

  一、离婚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

  离婚探望权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中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4.其他不利于探望孩子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

  法律快车提醒,探视的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一个月二到三次。事实上,每个月探视的次数通常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对方不配合孩子的探视权,法院如何执行

  对方不配合孩子的探视权,法院执行方式应当依法强制执行,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的当事人,如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或拒绝不直接抚育子女一方当事人探望子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抚育子女一方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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