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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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去到设区的市级以上医学会做,事故当事人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应当准备好鉴定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医疗事故伤残赔偿在二十年后再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一、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去到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医学会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伤残赔偿后二十年后再起诉么

  不可以,这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限。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伤害致残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致使受害人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会减少或丧失自己的收入。法律快车提醒,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一般来说,残疾赔偿金在一宗诉讼案件中,最长支持20年的期限。

  三、什么时候做医疗伤残鉴定

  当事人应当在伤情稳定后做医疗伤残鉴定,最长不得超过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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