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签合同注意什么
租房签合同注意以下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租房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有:
1.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三、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吗
法律快车提醒,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