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什么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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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具有的责任主要是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等。租赁合同当中出租人具有的义务是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收取租金等。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什么责任

  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什么责任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责任: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瑕疵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

  1.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2.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3.法律快车提醒,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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