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0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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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另一方是不一定要承担的,具体需要看债务是否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便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义务。

  一、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另一方不一定需要承担,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偿还。

  二、夫妻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法律快车提醒,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有哪些财产需要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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