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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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那么父母居住权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

  一、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

  居住权协议

  甲方协议人:XXX,身份证:

  乙方协议人:XXX,身份证:

  甲方欲购房改善生活,因资金紧缺,乙方付了全款,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居住权和使用权。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本协议所说的商品房位于XXX

  2、甲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因考虑到乙方已将积蓄用于甲方购房,为了保障甲方对乙方的赡养、扶养和抚养的需要,乙方自交房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和使用权,直至终老。

  3、甲方及其亲属应当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居住,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转租或抵押他人,并不得终止协议。

  4、乙方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乙方不得将居住的房屋出租,但与甲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已经签字的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二、居住权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居住权的期限规定多久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居住权合同的当事人一般为住宅的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当事人可通过合同自行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居住的条件与要求,主要包括当事人关于居住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条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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