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动产物权变动以什么方式公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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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权公示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以维护权利人、与交易有关的人的合法权益。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动产物权变动以什么方式公示

  一、动产物权变动以什么方式公示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交付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所有权是否就是物权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有权不能代表所有物权,物权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条件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发生、变更和消灭,物权发生从自物权人看,即为物权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不动产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

  (二)须有不动产物权登记。

  (三)须以书面作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动产物权变动以什么方式公示的相关知识,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交付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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