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功能
功能导航
[民法典]可抵押财产的范围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土地抵押权登记要件
2021-04-25次阅读
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要件
没收财产是非法财产吗
图文刑事辩护
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图文债权债务
房屋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无优先受偿权
程云次阅读
关于转让抵押财产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靳双权次阅读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当前23,04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财产抵押的是范围是怎样的?
丁嫣次阅读
对已抵押的财产能否进行财产保全?
王勇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