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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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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南昌房屋公证
您好,南昌房屋公证通常涉及到房产交易、房产赠与、房产继承等事务。具体步骤如下: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2.到南昌的公证处进行咨询,了解详细的公证流程和所需材料。3.按照公证处的要求提交材料,并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公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公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清楚。同时,公证费用也会根据公证事项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
南昌修建房子怎么样算补偿
房屋拆迁成公路补偿,按照当地标准计算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是房子城区内自建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呢?能否办理?
应该需要合法批准建房的手续
自己家的旧房子拆了重新建,房子后面是自己家的不到30平方的菜园子这种情况是可行的吗?
在原来的房屋面积上扩大了属于违建,建起来了以后的解决方法如下: 1、私自扩建,及借翻修为名,扩大原有合法居住面积的,都属于违建,是非法的; 2、若实际居住困难,可以考虑同地方政府协商,签订协议,建房在拆迁后不享有补偿,然后在再建房。 目前很多地区都明确规定,房屋翻建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的。 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征收和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补偿的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房屋价值的赔偿、安置补偿等,房屋价值的赔偿标准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使当地没有这个规定,那也应按原批准的面积建房,如果超过了审批面积那就是违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新建楼房必须离民房多远距离
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准则,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一系数值,如果小于系数值,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导致居民之间的生活互相干扰等问题。 1、楼距:楼高的 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 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你好,我是女孩子,没结婚,我可以在村里重新建房(要有宅基证)
没结婚让对方有居住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签订合同方式让对方有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且该合同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损失评估怎么收费
房屋评估收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累进计费率为 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你是律师吗。你好,我想理解一下,老房子翻了,重新建新房子都要什么手续呢
1、老房子翻建后产权归属于已办理了产权登记的人。由于不动产物权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才会发生效力,所以是根据不动产登记书来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南昌修建房子可以如何算补偿
【法律分析】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南昌修建房子可以怎样计算补偿
列举两种补偿方式: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江西省,安义县,乡下房子,房产证有人带办吗
乡镇的房子是否有房产证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了房屋登记或者开发商做过销售合同备案的,则审查通过后一般能取得房产证。但如果是违法建筑、小产权房的,一般没有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屋是贷款买的,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吗?
房屋是贷款买的,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吗?
奶奶房子想过户给孙子、需要子女签字吗?
奶奶房子想过户给孙子、需要子女签字吗
没有房产证,算不算违建?
您好!乡下的房子已建了10多年,没有房产证,算不算违建?
儿子想在结婚前转让房产证,儿媳的名字可以加上吗?
儿子想在结婚前转让房产证,儿媳的名字可以加上吗?
房子是老公的老婆可以是户主吗
房子是老公的老婆可以是户主吗
房屋产权是否归现居民所有
房屋居住20年,无人争议,房屋产权是否归现居民所有
乡下盖房子,我该怎么办?
乡下盖房子,西边比东边多两厘米,现在东边的邻居不让我盖房子,我该怎么办?
一九五六年,可返还房屋公私合营所有权。
一九五六年,可返还房屋公私合营所有权。
无论土地所有权是否得到确认,户主已成为无父母的户主。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无论土地所有权是否得到确认,已婚家庭仍在母亲家中,户主已成为无父母的户主。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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