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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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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号楼11层1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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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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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谢逸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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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德瑞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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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逸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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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杨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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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D座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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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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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7栋3103号,3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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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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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南万达广场C16栋1610-161
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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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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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东葛路24一8号凯丰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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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寿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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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a2座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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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王海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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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7号迪拜七星大酒店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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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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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林树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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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五象大道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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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黄玉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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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5层501、502号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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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覃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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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8号楼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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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张明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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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A座20层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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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黄有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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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吕子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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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区双拥路新谊投资大厦A座27层北京兰台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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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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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问答
三方协议没有盖章可以违约吗
没有盖章的三方协议是否违约?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调解协议书生效后反悔怎么办?本文详细解析三方协议和调解协议的法律问题,帮助您更好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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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没有盖章可以违约吗
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合同解除后的赔偿标准以合同订立时预见到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上限,可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解除程序包括通知对方或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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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发生合同纠纷没有签订合同怎么处理
  遇到合同纠纷但未签订合同怎么办?别担心,即使没书面合同,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也能作为证据。劳动争议同样有法可依,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问题等,都有相应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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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合同纠纷没有签订合同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如何起诉?法官如何合规调取证据?延期开庭有哪些原因?本文详细解读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法官调取证据的合规性,以及延期开庭的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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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怎么办?别担心,这种情况不一定影响合同效力。依据我国《民法典》,即使落款时间不一致,合同依然有效。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落款时间,或参考《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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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南宁一般补考费要多久才能到账?
法律分析:领取时间是:(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请问南宁自愿连锁经营业合法吗?
你好,需知事情基本情况,再做评估指导
我在广西南宁嘉和城买的房,收房5年了,但是没有入住,还是毛坯,为什么物业一直都要交100%
在没有收房的情况下,一般也是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的物业服务工作已经开始展开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所以就应该交纳物业费。在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您好,南宁房子没入住,物业费怎交
没有入住物业费的交纳如下:(一)房屋交付后业主没有入住的,应由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二)房屋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没有入住的,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从南宁上来签了一个协议 就是公司出车费送我们上来扬州 把身份证压在他那里 可以要回来吗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样的一个协议?
广西南宁他们所说的金融行业属于连锁销售的范围吗?是不是合法的?
您好,建议您调查后再进行投资,以免上当受骗
南宁商贸学校兴宁校区退学可以退学费吗?
法律分析:学校可以退还学费,但前提是你已经办理好退学手续。如果退学手续已办妥,学校学籍管理应出具退学通知书,由你持退学通知书或由学籍管理部门直接通知档案管理部门将你的档案以机要件形式发回原籍。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一)学费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本科阶段的学生;自费来华留学生;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文凭考试、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等收取学费。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二)住宿费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住宿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南宁商贸学校兴宁校区退学可以退学费吗?
法律分析:学校可以退还学费,但前提是你已经办理好退学手续。如果退学手续已办妥,学校学籍管理应出具退学通知书,由你持退学通知书或由学籍管理部门直接通知档案管理部门将你的档案以机要件形式发回原籍。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一)学费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本科阶段的学生;自费来华留学生;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文凭考试、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等收取学费。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二)住宿费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住宿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我在宾阳县黎塘镇有个合同案例,需要你的帮主。
你好,具体的什么原因可以说说吗
南宁青秀区寻求律师帮助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诉求是退还转让费
你好,请与律师联系办理委托手续。如有需要,请来电
广西南宁空置房按70%收物业费有依据吗?
法律分析: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南宁市久未入住的空置房物业费用需要缴纳吗?
法律分析: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按照空置房物业费70%交纳。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广西南宁未入住的物业费能按70%支付吗?
没住物业费的交纳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没有入住广西南宁的物业费能不能按百分之七十交?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广西南宁未入住物业费能按70%缴纳吗?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022年广西南宁市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
物业费一般按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收费,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不是根据套内面积计算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就是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我想在广西南宁市摆摊买牡蛎烧烤需要办哪些手续?
摆烧烤摊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申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办理健康证,办理健康证需要到当地的疾控中心办理; 4、办理卫生许可证; 5、申领工商营业执照; 6、领取税务登记证。 摆烧烤摊证件流程是什么 烧烤店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对从业人员还要有健康证; 2、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营业执照,再办理国税,地税。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想在广西南宁市摆摊买牡蛎烧烤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摆烧烤摊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申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办理健康证,办理健康证需要到当地的疾控中心办理; 4、办理卫生许可证; 5、申领工商营业执照; 6、领取税务登记证。 摆烧烤摊证件流程是什么 烧烤店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对从业人员还要有健康证; 2、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营业执照,再办理国税,地税。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问南宁市未入住房交物业费的比例是多少?根据哪些文件
房屋每年没有居住,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各个地区之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地区的政策为准。 但是即使不居住的房屋,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只是可以相对减少缴纳物业费。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南宁市未入住房缴纳物业费的比例是多少?根据什么文件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