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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入住广西南宁的物业费能不能按百分之七十交?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7-04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未入住的房子,根据各地有关部门定的标准不同,缴纳额度也不同。有的地区是未入住也要全额缴,有的是百分之七十,有的是百分之五十。建议查询一下当地的物业管理服务政策,一般是有明文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第四条 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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